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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6年食堂大宗食品联合招标公告

 乐山市实验中学 乐山市实验小学 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016)食堂大宗食品联合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行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根据乐山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对学校食堂所需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乐山市实验中学 乐山市实验小学 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二、采购单位组织机构:

以上三所学校联合成立大宗食品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标采购工作。

组长:马强、张必友、罗羿

成员:三所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 

本次招标工作由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承办,下设招标办公室,由乐师附小膳食管理委员会主任刘晨桔老师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采购方式:公开竞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标包类:本次招标按材料类别分为A、B、C、D、E、F、J包。合同供货期为一年。如果中标企业在合同期内供货质量好、服务好,得到三所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师生的一致好评,在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续签不超过三年。

A包:

序号

标项内容

执行标准

规格

单位

3所学校

月用量

1

大米

优质一级,QS标志,提供检验报告

25公斤/袋

公斤

12500公斤/月

2

食用油

非转基因,一级,QS标志,菜籽油,一次性包装,提供检验报告

10L/瓶

公斤

1700公斤/月

B包:

序号

标项内容

执行标准

规格

单位

3所学校

月用量

1

猪肉

新鲜(非冻品),一级(无皮),通过检疫

公斤

15800公斤/月

2

猪排骨

新鲜肉排(非冻品),通过检疫

公斤

2900公斤/月

C包:

序号

标项内容

执行标准

规格

单位

3所学校

月用量

1

鸡肉

散养公鸡,鲜杀,每只净重

大于2.5公斤,通过检疫

公斤

1900公斤/月

2

鸡蛋

新鲜,大小均匀

公斤

1300公斤/月

D包:

序号

标项内容

执行标准

规格

单位

3所学校

月用量

1

冻鸡腿

20公斤/件(75-80个),通过检疫,QS标志

公斤

2000公斤/月

E包:

序号

标项内容

执行标准

规格

单位

3所学校

月用量

1

牛肉

新鲜(非冻品),二级,通过检疫

公斤

1500公斤/月

F包:

序号

标项内容

执行标准

规格

单位

3所学校

月用量

1

调味品

保质期内,QS标志,提供检验报告

公斤

公斤/月

J包:

序号

标项内容

执行标准

规格

单位

3所学校

月用量

1

蔬菜

绿色、有机、无公害

公斤

公斤/月

(二)要求

1、竞标单位应按项目包分别进行竞标,每个包均应整体竞标。

2、每个项目包必须有两个及以上投标企业才能开标。

3、大米、食用油

(1大米:东北优质一级珍珠米,本地优质一级米。

(2)食用油:非转基因一级纯香菜籽油。

4、调味品参照以下产品名称、规格

1)味精

产品名称:乐山全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全华纯味精99%》。执行标准:GB/T8967-2007;有QS标志。规格:2.25 kg袋装。

2)鸡精

产品名称:乐山全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全华鸡精》。产品标准:SB/T 10371-2003;有QS标志。规格:400 g袋装。

3)酱油

产品名称:乐山全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全华酱油》。产品标准:GB18186;有QS标志。质量等级:一级。规格:25 kg桶装。

4)盐

产品名称:四川顺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色食品食用盐加碘〉。产品标准代号:NY/T 1040;有QS标志。规格:350 g袋装。

5)豆瓣

产品名称:乐山全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全华豆瓣》。执行标准:Q/LQH0002S-2011; QS标志。规格:25 kg桶装。

(6)其余所需产品如花椒、海椒、海带、等产品待企业中标后出具低于市场价20%以上的报价单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

5、投标时大米每个品牌提供样品不少于6公斤。食用油每个品牌应提供一桶样品。如没有中标,样品退回,中标企业样品留下以备以后供货进行比较查验。

6、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与样品一致,如与样品不一致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如发生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7、以上各包项目要求做到每日配送。具体配送时间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定。 

(三)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按合同要求配送至学校指定地点。在每月全部货物供货完成后,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复印银行开户许可证及相关材料于下一个月结算上一月的货款,采购单位财务一次性转账支付。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按规定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信用等级证。生产企业还应持有生产许可证。上述证照须在有效期内。

    2、具有较强的经营、生产、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标准。企业所供的每批食品原料必须向学校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书等材料原件供查,提供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鲜章)。

4、肉、禽鲜活食品以及蔬菜应当天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情况按需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定点采购食品原料和供货企业在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具备和遵守以下具体规定:

(一)供货商所提供的资质真实、合法、有效并加盖鲜章,如有虚假供货商负全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猪肉、排骨

1、投标资质:

1)公司正常经营二年及以上,具有屠宰资质,具备防二次污染的运输工具(即能达到食品封闭运输条件,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三年内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2、肉品质量:

1)猪肉等级:每批肉品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供生猪溯源体系要求的相应合格证明,肉品种类为无骨无皮一级生鲜肉。学校无特殊的书面通知,一律不得提供冷鲜肉、冻肉、二级肉等不合要求的肉类制品。

2)评定标准:除符合相应肉品等级规定的标准外,学校还要求供货肉品符合以下规定:肉品外观色泽亮丽、瘦肉暗红色、肥肉乳白色;外前上肉(前夹缝肉)重量在16——18斤之间;后上肉(民间所谓的带尖子肉的座墩肉)重量18——20斤之间。如因肉品质量不合要求,产生退货和重新供货而影响师生午餐,导致教学秩序不正常,影响师生身心健康,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由供货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三)牛肉

1、投标资质:具有牛肉生产或经营资质。

2、原料质量:牛肉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绿色、有机、无公害,同时具备相应检验检疫证明。

(四)鲜鸡、鸡蛋

1、投标资质:具有鲜鸡和鸡蛋生产或经营资质。

2、原料质量:鲜鸡、鸡蛋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绿色、有机、无公害,同时具备相应检验检疫证明。鲜鸡必须是散养、喂养时间在6个月以上、每只净重保证不低于2.5kg

(五)大米、食用油

投标资质:具有大米、食用油生产或经营资质。

(六)味精、鸡精、酱油、盐、豆瓣。

投标资质:具备味精、鸡精、酱油、盐、豆瓣生产或经营资质。

(七)蔬菜

1、投标资质:具有蔬菜生产和经营资质。

2、原料质量:蔬菜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绿色、有机、无公害。

六、调价方式

原则上中标企业中标后1年内价格以中标时价格执行,如市场价格波动过大(上下浮动10%以上)双方均可提出调价申请。调价以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乐山中心城区部分民生价格信息和乐山食品和农资价格周报(市中区)为主要依据,参考三八商场同类挂牌价,经三所学校协商确定。

七、招标流程

1、招标公告草拟时间:2016年2月25日—2016年3月6日

2、招标公告商议会及完善时间:2016年3月7日-3月8日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3月9至2016年3月11日

4、招标公告索取地点: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门卫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38906222302、2121280

(1)递交资料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6日(3月14日至15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00,截止于16日上午12点。)

(2)报名时按所报分包要求提交企业(公司)简介,各类证件原件和资料原件[通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所报分包准入条件的相关资料],并用A4纸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标注“与原件一致”,装订成册交至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标办进行资格预审,原件审验后退回。

3、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6年3月16日下午。

(2)由3所学校纪检干部复查审核竞标企业资格,下午5:00前电话通知审核合格企业参加竞标。

4、企业投标: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18日下午2:00前。由招标办公室通知的资质符合的企业到学校领取相应的标书,被自行做好投标准备。

5、开标时间:2016年3月18日下午2:00

6、开标地点:乐师附小阶梯教室

八、评标办法及中标方式

参会人员由乐山市教育局纪检人员、乐山市教育局督学、媒体代表和三所学校膳食管委会代表组成。

(一)按A、B、C、D、E、F、J包顺序依次开标。

(二)现场从参会人员中聘请两名监督员,监督开标过程。

(三)现场拆封标书,经核实后,将投标价格合计录入现场电子显示屏。按价格从低到高排序。

    (四)根据“质量为上,价格合理”原则,评选供应商,A包和F包根据包内几个品种报价之和最低者中标。B、C、D、E、包均由供货商报价之和取其平均数,在最接近平均数的两家供货企业中选其低于平均数的供货企业中标, J包由供货商根据当日市场情况报出土豆、白菜、藕、萝卜、青椒各一斤的价格之和取其所有竞标企业报价的平均数,最接近平均数的两家企业中标。以上报价均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中标企业。如果出现报价相同的中标企业协商解决。其中,J包中标的两家企业以低于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乐山中心城区部分民生价格信息和乐山食品和农资价格周报(市中区)公示的20%以上的价格轮流供货。一期结束后,得到三所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师生的一致好评的企业继续供货。

九、质保金

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向各校交纳质保金,质保金额为该校月用量金额的30%。

十、处罚措施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采购方在验货、加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处罚措施。

1、调料、蛋类、疏菜、米、油等过期、变质以本次供货货品价值的10倍罚款。

2、肉类变质、异味等、以本次供货货品价值的10倍罚款。

3、合同期内发现2次所送货物有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质量保证金不退还,该供货企业三年内不准参与三所学校大宗商品采购。由中标排序中第二名企业供货。

十一、咨询联系电话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翰园街171号

联系电话:刘老师13890622230,  宋老师13981396756,

监督投诉电话:0833-2277838   0833-352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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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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